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潍坊市将调整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据了解,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应超过潍坊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49元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最低工资920元。此外,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要于2011年7月底前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缴存基数有调整
山东省潍坊市规定,各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潍坊市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并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据了解,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为准,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应超过潍坊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49元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最低工资920元,单位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和报批。
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或缴存比例超过各12%的,其超额交付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将超出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山东省潍坊市规定,201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维持2010年度水平不变,即职工个人按6%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为12%。职工个人、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各12%,最低不低于各5%。
七月底前办手续
按规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要于2011年7月底前携带U盘或软盘到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拷取住房公积金磁盘格式(U盘或软盘),地点位于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阳光大厦一楼东南角。
此外,经办人需按要求在住房公积金磁盘格式中录入调整明细,数据准确无误后,制作成文本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U盘或软盘送交公积金窗口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当天下午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其他时间正常办理。2010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在7月20日后依次邮寄,请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注意查收。
市民可查询信息
6月20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更换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潍坊市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日前做了相应升级。新网站已于当天正式发布,通过新网站市民可实现个人缴存及贷款信息的实时查询。
截至目前,市直、高新区、青州市、诸城市、临朐县已经更换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因此,在上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可以直接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网站直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其他缴存职工在其所在县市区中心更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前暂时无法通过网站查询个人信息,职工可以通过电话查询热线16862900或者拨打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