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武汉多楼盘"一房一价"未过关 信息不全成通病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06-17  来源:
武汉多楼盘



  图为:“一房一价”检查中发现,“信息不全”成为楼盘的“通病”(资料图片)

  明明出售的是精装房,结果标出的单价却是毛坯房的价格;虽然有对预售房源明码标价,但层高、朝向等信息不全。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在对市内在售商品房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开发商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但仍存在遮遮掩掩、标示不规范的现象。如融科天城、另一“武汉最贵的楼盘”都涉嫌违规明码标价。物价部门已对其进行取证,一经查实,违规楼盘可能受到每套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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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一房一价”专项检查从15日持续到17日,4个物价检查小组将分赴武汉的13个城区和沌口、东湖两个开发区预售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

  症结一:不醒目

  价格需拿放大镜看

  “这也太考验视力了,我得拿着放大镜看才行。”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位于京汉大道的外滩三阳金城,在看到该楼盘售楼部内的明码标价情况后,检查人员半开玩笑地说。

  一走进售楼部,记者便看到正对门的一面墙上挂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单套价格表、房屋信息公示牌,还有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需要公示的内容。但仔细看却漏洞百出:预售许可证上登记的销售范围上注明“C栋”,但房屋销售牌上,写的却是“纵横道”,标示不符;物业收费标准和依据也都没有标示。

  而最明显的漏洞,就是该楼盘商品房单套价格表上的字体比芝麻还小,人脸几乎要贴到墙面才能看得清楚。楼盘负责人解释,一面墙上要尽量把所有要求标示的内容全面公示,字体难免要压缩。

  物价局人士称,按照规定,开发商选择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示内容应当保持一致,而且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要让买房者看得清楚。

  症结二:张冠李戴

  精装房标毛坯房价

  销售的是精装修的房子,标示出来的却是毛坯房的价格,有的楼盘干脆采用“一口价”,模糊概念。昨日,在武汉最贵的楼盘和汉口融科天城三期营销中心,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在融科天城公示的房源信息牌上,装修状况一栏写着“精装修房”;但在另一张易拉宝呈现的商品房价格表上,注明的却是毛坯房的价格,在价格表右下方,有一排字体较小的备注,写着“本价格表为毛坯房价格,装修款另行计算,根据房型不同,装修费在每平方米2600元到2900元不等”的字样。

  在武汉最贵的楼盘售楼中心的公示信息牌上,装修状况一栏填写“精装修、毛坯”两种类型,但在价格表中,只有单价和总价,并没有分别标示毛坯房和精装房的价格。

  该楼盘负责人解释,公司在房管局备案时报的就是毛坯价,但售卖的是精装房,所以在价格表上附加了装修费用。

  物价局人士指出,根据规定,此类行为涉嫌“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志误导购房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物价部门当场责令这两家企业整改。

  症结三:信息不全

  预售房信息太简单

  检查中发现,“信息不全”成为楼盘的“通病”。比如,融科天城销售许可证上标注的是15栋和16栋住宅,但开发商只标示了16栋的房源信息和价格,理由是15栋已经售罄。该楼盘公示牌上注明,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没有年份的起止日期。

  相比信息不全,位于汉口江滩的武汉最贵楼盘,检查人员在看过价格表后一致认为“太简单了”。记者看到,价格公示表中只有房号、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总价、单价6项指标,而日前武汉市物价局制作的价格公示牌模板上要求,价格表必须公示14项商品房基础信息,该楼盘的楼层、房型、朝向等重要信息缺失。

  此外,该楼盘物业管理费为5.8元/平方米,虽标注出已在江岸区物价局备案,但没有备案号,也没有物业服务内容。昨日,物价检查人员现场对该楼盘进行了取证调查,制作笔录,并开出检查通知书。价检分局局长朱东占表示,该楼盘的行为涉嫌违规标价,取证后将立案审理,并依法处理。

  症结四:已售房标价模糊

  成交价可不标示

  《武汉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中指出,“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此前,记者曾接到读者电话投诉,称不少楼盘都没有标示成交价。在昨日检查的融科天城、三阳金城楼盘,用红色标记注明的已售楼盘标示的价格均为单价和总价,也未标示出成交价。

  售楼部人员解释,已经注明了折扣,而且最后给业主结算的价格也是折后价。检查人员随即抽查了该楼盘一处已售房源的单价,经核实,与实际登记册上的售价吻合。随后,工作人员又抽查了销控记录,发现最后的成交价与折扣相吻合。

  物价局人士表示,对于已售房源的标示,开发商可以不标示成交价;但是,一旦有一套已售房标示了成交价,其余所有的已售房也都要标示。

  对策

  处罚措施出台——

  少标一样 每套罚三千

  开发商在执行明码标价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情况,应该如何处罚?日前,国家发改委细化了处罚措施:该标示的内容一个都不能少,少一样,每套房都可以处以3000元的罚款。

  具体细则为:对于不标明价格的,如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实行一套一标和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根据未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或未公开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5000元罚款处罚。

  对于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区别情况实施处罚:其一,对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如未标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层高等核心因素,根据未标示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给予3000元罚款处罚。其二,对于未按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的,如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费等,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处罚单位,按每个项目处以5000元的罚款。

  对于标示已售房源价格但未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时,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三)项规定,对每个项目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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