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自有产权或可申请公租房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07-27  来源:
自有产权或可申请公租房
自有产权或可申请公租房



  今年公租房准入标准或会放宽,保障房受惠面扩大。

  房管局接访日 7成来访市民反映住房困难问题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接访日上,20宗来访个案7成都为反映住房困难问题的个案,不少市民热盼蜗居变安居。对于市民的焦虑之情,首次接访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总经济师吴扬表示理解并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耐心解答。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住房处相关负责人在向来访市民解释时首度透露,将于今年内出台的广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在一定人均面积线的限制下,或会允许拥有自有产权者也可申请公租房。具体租金计算办法将是公租房租用面积中,与自有产权面积相同部分按市场价计算,超出自有产权面积部分按优惠价计算。

  这有望成为广州公租房管理办法出台前政策的一大转折。在去年广州公租房办法征求意见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曾表示,居住面积线标准确定为无自有产权住房,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未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但随着今年广州计划筹集8.5万套保障房中过半为公租房,供应量的放大可能促使政府放宽公租房的准入标准,扩大受惠面。

  案例一

  自有产权面积超标无法获实物配租

  家住荔湾区十八甫南柴巷1号地下的黎太太和黎先生属于低收入人群,每月都在领低保补贴,居住在继承房内。一家三口住在建筑面积约29平方米的住宅内,居住条件非常不佳。黎太太表示,虽然自己家的收入条件达到了廉租房实物配租的标准,但是因为面积超标,所以只能拿每个月500多元的租赁补贴。

  黎太太反映情况时说,居住环境甚至影响到了她和家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他们希望政府能给他们分配廉租房,尽快改善生活环境。对于黎先生一家的个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总经济师吴扬表示,会重新调查其实际情况,尽量解决其困难。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住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在未来也有望申请公租房,根据去年征求意见的广州公租房办法,政府公租房的租金拟按照申请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按房屋所在地租金参考价的4~6成计收。

  案例二

  安置房远离原居住地生活不方便

  记者发现,在昨日的接访日中,前来反映的20个案件中,有14个是关于住房困难的问题,占上访问题的7成。像十多年前因拆迁而搬走的黎伯,因未达到廉租房和经适房的申请资格,故现在只能住在公房中。对此,吴扬透露政府下一步还将打算把经适房的准入标准调高,他建议黎伯先解决当下的燃眉之急,找地方安顿下来,再密切留意相关政策的出台或者调整。

  家住越秀区的李女士反映自己不仅经济困难,且有患精神病的儿子需要照顾,虽然能申请廉租房,但安置点远离原居住地,生活很不方便。吴扬获悉情况后,答应了解后处理,尽量在越秀区安排腾退的直管公房给李女士。

  案例三

  回迁房受保护 法院不得随意查封

  也有部分市民前来反映******难问题。市民瞿先生表示,自己家的原住房在12年前拆迁,现回迁至中山四路秉正街18、20号住宅楼,但却因为该住宅被法院查封而无法办理房产证。

  市国土房管局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表示,瞿先生反映住宅被查封的原因是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等问题。由于瞿先生的房屋属于回迁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发商与其之间又签订了拆迁协议并且有备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回迁房应受到保护,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得查封。他建议瞿先生持相关资料到查封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一般情况下一到两个月就可解封”,这样瞿先生就可顺利申请产权登记了。

  市城管委接访:

  推广万户“环境友好家庭”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广州市城管委接访,垃圾站、垃圾焚烧厂问题依然是接访焦点。有番禺区大岗居民上访表示反对建垃圾焚烧厂,认为光靠网上、报纸公示征求意见不公平,应实地征求所有人的意见。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将提出的意见转交番禺区政府。

  反映一:

  大岗居民签名反对建垃圾焚烧厂

  番禺区大岗镇居民现场带来了一堆摁了手印的签名,居民代表梁小姐说,签名共有4100多份,全部都是反对在大岗建设垃圾焚烧厂,其中2000多份签名花了两三天的时间就收集完毕。记者看到,这些签名都摁了手印,还留下了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我觉得收集意见的方式不太公平,都没有下地头征求意见”,梁小姐还说,大岗很多村民都务农,平时极少上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大岗被选为候选点。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还处于环评阶段,广州市政府已经要求环评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番禺政府也承诺公开透明,对于居民反映的意见一定会转交给番禺政府。

  反映二:

  小区业主反对建垃圾站

  昨天还有海珠区南洲路恒洲小苑的业主表示反对小区建“垃圾站”。小区业主孙先生介绍,恒洲小苑是一个有13年楼龄的“烂尾楼”。接管开发商在今年4月份公示一份规划方案,业主发现“多”了一个105平方米的垃圾站。孙先生他们认为,他们小区根本不符合也不具备建垃圾站的标准。广州市城管委环卫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孙先生他们应该先找规划部门,小区公配设施主要由规划局决定,环卫局主要是“技术会审”,“比如多大面积合适、门的方向等等”,“不是我的职能帮不了解决问题”。

  关于垃圾分类:

  年底推广1万户“环境友好家庭”

  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处长余尚风透露,接下来将开展“环境友好家庭”工程,年内争创1万户“环境友好家庭”。关于“环境友好家庭”的标准,余尚风表示,目前每人每天垃圾排放量都在1公斤以上,所以计划要求“环境友好家庭”承诺每天每人排放量低于0.8公斤,同时承诺在社区内少使用一次性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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