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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公租房 算不算福利分房?

溧阳房  发布时间:2011-07-09  来源:
优先使用公租房 算不算福利分房?



  

优先使用公租房 算不算福利分房?



  华南理工大学校园有山有水,绿树成荫,在8家单位的自建保障房项目中,此处的地头和环境都是最好的,将来提供的1100套公租房将十分抢手。 黄涛 摄

  对于8家单位自建保障房,虽然有关部门强调廉租房、经适房全部须摇珠分配,但仍有质疑——

  今年广州将筹集8.5万套保障房,并已经被分解为91个项目。而在这91个保障房项目中,有8个是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将供应13395套保障房,占广州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7%。其中,廉租房4410套,经济适用房3160套,公共租赁房5825套。

  8家自建保障房项目分布相当广泛。上周末,《家天下》记者实地探访了其中几个项目。就记者探访的几个项目而言,数华工北校区项目的位置最好,就处于高校内,而其他的项目大都比较偏远,部分还位于乡村内。

  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是否本单位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都可以申请?对两者是否一视同仁?本单位人员申请有没有优待权呢?在保障房体系中,廉租房、经适房属于政府严格管制的范畴,即无论是谁开发、承租、承购,都没有特权,均要向政府申报,由政府考核条件后向全社会摇珠分配。也就是说,这8家企业将来建成的4410套廉租房和3160套经适房都会向全社会摇珠分配。

  单位职工申购无特权

  据了解,企事业单位自建的保障房,属廉租房、经适房的,房源要全部统交政府分配,单位员工和社会上其他住房困难户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并无任何特权;而属于公租房的,限制则比较宽松,可先提供给本企业住房困难职工租住,但员工没有产权,因此不算福利分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房建设,既有利于解决内部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职工的住房问题,也有利于盘活土地,剩余住房还可以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筹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可谓“一举三得”。

  引起争议:有可能演变成福利分房

  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是否预示着福利分房回归?经过采访了解,这个问题已真相大白——单位自建的廉租房和经适房,房源要全部统交政府分配,单位员工和社会上其他住房困难户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并无任何特权;而公租房则能成为企业吸引员工的福利。大学要吸引教授、企业要吸引人才,公租房都可当作一种奖励政策。

  不过,公租房每套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要分给住房困难的职工,不能分给本单位领导,富余房源还要分配给社会上的住房困难户,产权不会给到个人,属于企业。这是为了提高单位参建保障房的积极性,政府才在公租房方面“开了一个口子”。适当保留一些住房政策可能对解决引进人才的问题有利。

  对此,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若干年前的福利分房都是没有产权的,是否福利分房或许不能从有无产权来界定,可能要从是不是一种福利待遇来界定。

  单位职工唯一可优先:租住公租房

  除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外,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还包括公租房这一住房形态。对于公租房的对象人群,目前没有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那么严格,企业自建的公租房可优先提供给员工租住,富余房源再向社会公开。而且,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比较宽松的(政府仅提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同时,公租房还向“非本地户籍”人士开放,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有固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满一定年限、符合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保障范围”。8家企事业单位自建的5825套公租房源,可优先提供给员工租住,有富余的话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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