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 王宇、王培伟)中国人民银行6日晚间宣布,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三次加息,也是金融危机之后第五次加息。
调整后,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达3.5%,一年期贷款利率达6.56%。
分析人士指出,在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央行宣布再次加息,凸显出当局坚决抑制通胀的决心。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单位:%)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调整后利率 |
(一)活期存款 |
0.5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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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
3.1 |
半 年 |
3.3 |
一 年 |
3.5 |
二 年 |
4.4 |
三 年 |
5 |
五 年 |
5.5 |
二、各项贷款 |
|
六个月 |
6.1 |
一 年 |
6.56 |
一至三年 |
6.65 |
三至五年 |
6.9 |
五年以上 |
7.05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45 |
五年以上 |
4.9 |
(新华网)